中文题名:法是“理”与“力”的结合
第一作者:孙国华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1996
期号:1
起止页码:3-5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理”;内容与形式;社会主体;法的内容;法的形式;客观规律;马克思主义法学;社会客体;国家权力;科学的马克思主义;
摘要: <正> 在法学发展史上,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真正解决了“法是什么”的问题,实现了法的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对这个原理的坚持和发展,是树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要求,是繁荣我国法学研究的要求。 一、研究法的内容与形式之理论和方法论前提 科学地认识法的内容与形式,诠释“法是什么”的问题,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法学原理为理论望础,我们认为,关于法的一般理论认识有如下方面。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817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