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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与市场经济裁判制度的改革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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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仲裁法》与市场经济裁判制度的改革

作者:文正邦

第一作者:文正邦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1995

期号:6

起止页码:56-63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仲裁制度;仲裁法;裁判制度;当事人;行政司法;仲裁裁决;涉外仲裁;国内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

摘要: 《仲裁法》是全面改革我国仲裁制度的一个重要成果,它对我国原有仲裁制度最重大的改革是改行政仲裁为民间仲裁,使仲裁的本质特征还原归位,同时还统一了我国仲裁制度和有关仲裁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协议仲裁制、或裁或审和一裁终局制,并注意理顺仲裁与诉讼的关系等。它的颁行,还会引起我国行政司法制度的调整和改革,也将促进我国审判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从而导致逐渐形成民间仲裁(及调解)、行政司法、法院审判这样三位一体的,既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既相互制约又互相促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裁判制度体系。这是市场经济需要多渠道、多层次的纠纷解决方式的必然结果。

分类号:D925.7[仲裁法]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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