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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转变及其法制方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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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转变及其法制方略

作者:顾功耘 李波

第一作者:顾功耘

机构:[1]华东政法学院;[2]中国纺织大学社科系

年份:1995

期号:10

起止页码:26-31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重大转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所有权;领导体制;资本金;有限责任公司;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管理;

摘要: <正>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转变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的转变表现在与市场经济目标体制的联系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关于目标体制的提法有过三次变化,开始提“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后来提“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后来提“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相应地,国有企业的改革内容也在作不断调整:扩大企业自主权、利改税、多种形式的责任制等等。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国有企业理应搞好搞活,但事实上,它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太深了,承受的负

分类号:D922.29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2258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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