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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执业回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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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律师执业回避

作者:王俊民

第一作者:王俊民

机构:华东政法学院

年份:1995

期号:11

起止页码:40-42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律师行业;当事人;司法人员;律师执业;执业回避;律师回避;律师工作机构;可能影响;审判人员;关系密切;

摘要: <正> 律师,作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在承接各类律师业务时,是否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与诉讼?有关此类律师从业限制和执业回避问题,近来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特别是已引起司法界的关注。 一 禁止律师为了作出有利于自己承办案件审理裁决而与司法官进行非正常接触,是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律师的一项普遍性的要求。虽然具体规定不尽相同,但中心意思是一致的。律师胜诉靠的是对法律的娴熟

分类号:D926.5[律师制度]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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