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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中的间接责任人应否为事故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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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交通肇事案中的间接责任人应否为事故担责?

作者:陈现杰

第一作者:陈现杰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年份:2008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82-82

中文期刊名:中国审判

中文关键词:交通事故;相当因果关系;机动车;制动性能;车辆;间接责任;交警部门;事故责任;受害人;加害人;

摘要: 本案中,法院根据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确认肇事机动车一方应分别对两位受害人的死亡结果各承担50%的责任,死者本人亦应对自身被撞致死承担50%的责任,其对交警所作三方当事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的解读是正确的。加害人所驾驶车辆的制动性能不符合要求,且驾驶员驾驶车辆未确

分类号:D922.14[公安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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