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交通肇事案中的间接责任人应否为事故担责?
作者:陈现杰
第一作者:陈现杰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年份:2008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82-82
中文期刊名:中国审判
中文关键词:交通事故;相当因果关系;机动车;制动性能;车辆;间接责任;交警部门;事故责任;受害人;加害人;
摘要: 本案中,法院根据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确认肇事机动车一方应分别对两位受害人的死亡结果各承担50%的责任,死者本人亦应对自身被撞致死承担50%的责任,其对交警所作三方当事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的解读是正确的。加害人所驾驶车辆的制动性能不符合要求,且驾驶员驾驶车辆未确
分类号:D922.14[公安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