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简论破产原因的立法模式
作者:田士永
第一作者:田士永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博士生
年份:1998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36-41
中文期刊名:研究生法学
中文关键词:破产原因;立法模式;债务人;实质要件;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债权人;列举主义;破产宣告;破产行为;
摘要: 一、破产原因的含义及其在破产法中的地位 (一)破产原因的含义破产原因指债务人因经济状况恶化,无法公平清偿届期债务的事实状态。因为它是法院是否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标准,故而又可称为破产界限。 (二)破产原因在破产法中的地位 1.破产原因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要件。破产开始须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也称实体要件)和形式要件(也称程序要件)。对破产程序开始须具备的实质要件,国内外理论界有
分类号:D922.291.92[破产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