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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救济途径比较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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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不起诉救济途径比较研究

作者:张建港

第一作者:张建港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

年份:1998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42-46

中文期刊名:研究生法学

中文关键词:检察机关;不起诉权;不起诉决定;救济途径;被害人;检察官;检察审查会;公诉权;人民检察院;刑诉法;

摘要: 从世界范围来看,公诉制度已成为刑事追诉制度的主流,并且公诉权主要由检察机关行使。就公诉权本身而言,决定起诉与不起诉是一般刑事公诉权的两个方面。也就是说,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享有在某些情况下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权力,这本身即是其行使公诉权的表现。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以一定程度的不起诉决定权,也必须同时设置相应的制度对这一权力予以制约和控制,否则难以避免检察机关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如果检察机关对本应提起公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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