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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主体性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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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主体性

作者:赵晋山 高壮华

第一作者:赵晋山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民诉讼法硕士生

年份:1997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56-60

中文期刊名:研究生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当事人;人主体性;法官;主导地位;主体地位;辩论原则;程序保障;处分原则;诉讼构造;主导型;

摘要: 在现代社会,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双方将不能自主解决的民事纠纷诉诸于国家权力机关予以解决的活动过程,它主要涉及诉方、被诉方和裁判方三方主体。由于三方主体在诉讼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不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诉讼构造。考察西方各国民事诉讼的程序结构,不难发现,尽管不同国家的具体程序设计存在着很大差异,但有一点是共通的,即与法官相比,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有充分理由认为,这种当事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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