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行政合同性质论
作者:邢鸿飞
第一作者:邢鸿飞
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1996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35-140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行政合同性质;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具体行政行为;私法合同;行政性;双方当事人;行政目标;具体表现;行政法律关系;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合同作为政府行政的新手段和新模式,必将大力发展并普遍存在。本文从三方面对行政合同的性质及特征作了渐进性的探析。首先,从行政合同与私法合同(传统合同)的区别入手,分析了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及其具体表现,结论:行政合同是一种行政性契约行为。其次,从行政合同与其他行政行为(传统行政行为)的区别入手,分析了行政合同的契约性及其具体表现,结论:行政合同是一种借助合同手段实现行政目标的行政行为。再次,从行政合同的"纵向"色彩入手,进一步分析了行政合同的行政性,结论:行政合同是一和具有浓厚"纵向"色彩的法律行为。综上所述,行政合同的本质属性在于行政性,合同性或契约性只是其形式特征,就其性质而言,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标而依法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