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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无效民事行为财产处理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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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谈无效民事行为财产处理的几个问题

作者:陈明国

第一作者:陈明国

机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1992

期号:2

起止页码:24-26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无效民事行为;财产处理;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偿范围;部分无效;财产返还;受让人;

摘要: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法定的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其实质是一种违法行为。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均规定了无效民事行为财产处理的三种方式。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追缴。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这三种处理方式和划分其各自的适用范围尚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仅就此略谈管见。

分类号:D926[司法制度]

收录:BDHX:【BDHX1992】;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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