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谈刑事审判程序中的中止审理    

收藏

中文题名:谈刑事审判程序中的中止审理

作者:谭筱清

第一作者:谭筱清

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1991

卷号:0

期号:12

起止页码:14-14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刑事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取保侯审;犯罪事实;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中止审理无明文规定,但审判实践中遇到一些特定情况,对案件必须中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些批复、解答中对中止审理作了简要的规定:1957年9月30日《关于案件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中止审理问题的批复》和1983年2月4日《关于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患精神病应否中止审理的批复》中明确:“当事人在审判中精神病发作,应中止审理,决定精神病好转后恢复审理。”1985年8月21日,《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

分类号:D926[司法制度]

收录:BDHX:【BDHX1992】;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