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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制之再思考--来自“警察圈套”抗辩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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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制之再思考--来自“警察圈套”抗辩的启示

作者:魏汉涛 赵志福

第一作者:魏汉涛

机构:[1]昆明理工大学,云南 昆明,650500

年份:2013

期号:2

起止页码:19-23

中文期刊名: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诱惑侦查;警察圈套;适用条件;法律规制;

摘要:诱惑侦查是侦破高隐蔽型犯罪不可或缺的方法。然而,这种侦查方法具有两面性,使用不当就有可能陷无辜之人于罪。我国在借鉴英美法系“警察圈套”抗辩的经验时,关于诱惑侦查规制,应对“犯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进行区分。法律应严禁犯意引诱,并支持以“警察圈套”为由进行无罪辩护;合理规制机会提供型引诱,限定其只能适用于隐蔽性较强的无被害人的严重犯罪案件,以及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并应坚持最后手段原则,遵循内外两级审批、控制程序。

分类号:D631.2[犯罪侦察、刑事侦察工作]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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