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债与责任——兼论侵权行为的本质属性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ebt and Responsibility——Also on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Tortuous act
中文题名:论债与责任——兼论侵权行为的本质属性
作者:王佩玺
第一作者:王佩玺
机构:[1]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150080
年份:2013
期号:2
起止页码:125-129
中文期刊名:行政与法
中文关键词:债与责任;同一性;侵权行为;债的发生;
摘要:我国学者在制定《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为了论证责任法在未来民法典中独立成编的必要性,将责任与债相分离,以建立系统的民事责任制度.进而又将侵权行为从债的发生原因中抽离,成为责任的发生原因.但是,本文认为,从债的目的是债权人特定需求的满足这一角度,债的核心权能是给付受领权,债是责任产生的前提,责任是债权实现的保障,责任是诉权的依据,债、给付受领权与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侵权行为的后果是债而不是责任,债的体系具有完整性.
分类号:D913.70[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