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立法构造     被引量:2

收藏

中文题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立法构造

作者:魏波 罗大钧

第一作者:魏波

机构:[1]仰恩大学;[2]华侨大学

年份:2006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73-79

中文期刊名:学术问题研究

中文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困境;出路;

摘要: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我国土地权属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长期以来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实践中纠纷迭起,理论上争论纷纭。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明,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弱化是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对当前各种改革思路具体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摆脱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困境的根本出路:立法上明确规定以村为单位的农民集体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设立村集体财产管理委员会代表村民集体行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通过构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分类号:D922.32[农业土地法]

收录:内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