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我国环境法的课程设置
作者:金海统
第一作者:金海统
机构:[1]厦门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9-41
中文期刊名:资源环境与发展
中文关键词:环境法;课程;设置;自然资源法;能源法;
摘要: 作为法学二级部门法的环境法其课程体系应由环境法导论、自然资源法、能源法、国际环境法、比较环境法和环境法案例推演所组成。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应开设的环境法必修课为环境法导论、自然资源法和能源法,其他课程作为选修课。在法学双学位教育中,应开设的环境法课程为环境法导论。在环境与海洋、资源和能源类专业的本科教育中,应开设的环境法课程分别为环境法导论、自然资源法和能源法。在环境法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应开设的环境法课程为环境法导论、自然资源法、能源法、国际环境法、比较环境法和环境法案例推演。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只需开设环境法导论。在环境法博士研究生教育中,只需开设前述各课程的前沿讲座即可。
分类号:D922.6-4[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