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
第一作者:张建升
机构:[1]《人民检察》;[2]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4]中国政法大学;[5]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23
起止页码:41-48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摘要:主持人:修改后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明确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畴这既是检察机关落实法律要求,不断完善检察监督制度的实践性任务,也有助于促进民事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解决但是,修改后民诉法没有规定监督的具体操作方式及相关法律责任,监督的原则、对象范围也有待明确 从民事检察监督立法精神、基本理论与民事执行工作规律来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有必要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形成一套相对独立的体系.本期检察聚焦围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主题展开研讨,感谢各位嘉宾的积极参与.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BDHX:【BDHX2011】;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