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权的界限——以《刑法》第90条为中心的法解释学展开 被引量:8
The Boundary of Legal Accommodation Power in National Autonomous Areas
中文题名: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权的界限——以《刑法》第90条为中心的法解释学展开
作者:冉依依 李广德
第一作者:冉依依
机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10
起止页码:13-16
中文期刊名:贵州民族研究
中文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权;刑法;法律解释;
摘要: 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权需要充分发挥民族自主权和法秩序统一之间的张力,核心在于把握好法律变通权的权力界限。以《刑法》第90条为中心展开,刑法变通权在性质上是一种立法权,其权力的边界可以通过类型化的思维予以把握,即规范维度与事实维度和程序维度与内容维度,分别对应着四个原则。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7318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