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法》逻辑自洽性的不足与修正 被引量:1
The Shortage and Modification of Logic Consistency in China Trust Law
中文题名:中国《信托法》逻辑自洽性的不足与修正
作者:徐卫
第一作者:徐卫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41-146
中文期刊名: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中国信托法;逻辑自洽性;修正;
摘要: 中国《信托法》制定时,国内法学界对信托制度的研究总体上比较薄弱,缺乏对信托制度的本土化及信托法系统性构建的深入思考,导致《信托法》存在许多问题,除了目前已被法学界关注的一些制度设计上的不合理或不妥当之外,还存在一个为当前学界忽略但又颇为突出的问题,即《信托法》自身的逻辑自洽性不足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托法》内部存在彼此冲突、前后矛盾或规则之间不统一的现象。逻辑自洽性是衡量一部法律是否完善的基本标尺,欠缺逻辑自洽性的法律会影响其自身的科学性,还会影响其对社会生活的有序及有效调整。
分类号:D922.282[信托、信贷法]
收录: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