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侦查措施的修改及其规范解读 被引量:1
On the amendment of sealing-up and seizure in criminal investigation of the new Criminal Procedure Law
中文题名:新《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侦查措施的修改及其规范解读
第一作者:杨开湘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26-132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查封;扣押;财物;
摘要:查封、扣押物证、书证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2012年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其进行了较大修改。解读立法条文可以发现,新刑诉法将查封、扣押措施的适用延展到整个刑事侦查活动中,增加“查封”手段,将其与扣押并列,表明两种侦查措施存在区别。新法同时将查封、扣押对象范围由“物品、文件”修改为“财物、文件”,其中物品和财物的区别在解释和适用上必须认真对待。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新修改内容需要通过合理解释才能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运用,以完成惩罚犯罪和保障财产权的双重任务。
分类号:D915.4[行政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