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从习惯是一种理性思维方式——我为何提出“习惯法权”概念 被引量:6
On the Judicial System Reform under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Our Country
中文题名:遵从习惯是一种理性思维方式——我为何提出“习惯法权”概念
作者:眭鸿明
第一作者:眭鸿明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年份:2004
期号:1
起止页码:140-149
中文期刊名:金陵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习惯法权;习惯民间法;法律制度;国家法;
摘要:在社会学视野中,将习惯视为与国家法并列的'民间法'.其实,'习惯'乃是物质生活条件中生存并制约着法律创制,具有民族特性的'法权关系'.遵从这种'习惯法权'实则是一种'恢复理性原本意蕴'之真实的理性思维方式.权利确认的逻辑告诉我们,国家欲颁行'良法',就必须关注并遵从具有'先在性'意义的'习惯法权'.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内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