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物权公示制度的价值分析
作者:屈茂辉
第一作者:屈茂辉
机构:[1]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湖南长沙,410079
年份:2004
期号:7
起止页码:60-63
中文期刊名:求索
中文关键词:物权公示制度;正义;效益;交易安全;交易秩序;民法;
摘要:作为法律价值的具体化,物权公示制度的价值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物权公示制度之间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另一方面又体现了物权公示制度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但物权公示制度价值的根本内核还在于这一制度对主体的积极意义。其目的性价值体现为正义、效益,而工具性价值则为安全与秩序。从最直接的层面来看,物权公示制度首先是有助于明确物权归属,解决物权的冲突。其次是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护交易秩序,最后是减少交易费用和提高效率,实现交易迅捷。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41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