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适用
作者:须建楚
第一作者:须建楚
机构:[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年份:2004
卷号:14
期号:3
起止页码:42-45
中文期刊名:知识产权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署名权;推定规则;
摘要:法官在处理民事纠纷时,首先的任务是查清争议的事实。而这事实,基本上都是已经发生,成为过去的事实。法官主要利用自己的专业和综合知识、能力、技巧对现有的有限案件信息进行分析,来再现“历史事实”。但是,由于人的认识是有限的,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人类的认识受到自身的知识、技术手段、科学的发展程度、证人的认识、心理和道德素质等的限制,加上历史信息的遗失,尚不能完全复现过去的事实,有些甚至根本无法复现。因此,法官会面临事实不明或各种证据矛盾,难以统一的情况,这时法官仍需及时对案件做出裁判,以达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和实现,而不能去假设一个结论或留待后人查明。此时,法官得适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来确定案件事实,并以此事实作出裁判,最后终结诉讼。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923.4[知识产权]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