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般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兼评《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 被引量:2
On the Beginning of the Limitation of Action of Normal Guarantee
中文题名:论一般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兼评《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
作者:张鹏
第一作者:张鹏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4
期号:4
起止页码:59-61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一般保证;诉讼时效;计算方法;《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先诉抗辩权;保证债务;
摘要:一般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是司法实务中一个争论十分大的问题.<担保法>对此未进行明确规定,各地司法实践不一.<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诉讼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时起计算.但是,这种做法存在着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不足.国外实际上一般都是从主债权履行期届满时开始计算.这时债权人利益虽因先诉抗辩权而不能实现,但由于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亦随之中断,所以,债权人的利益同样可以得到保护.
分类号:D923.3[债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