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批捕权的完善 被引量:20
On Perfection of Prosecutorial Organization's Right of Approving an Arrest
中文题名:论检察机关批捕权的完善
作者:张建伟 赵琳琳
第一作者:张建伟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年份:2004
期号:7
起止页码:12-15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检察机关;批捕权;检察官;人身保护令制度;逮捕制度;监督管理机制;
摘要:在审判前程序中,世界各国普遍确立了令状原则,即引入一个中立的、不具有追诉倾向的裁判者,通常是法院或法官来对强制性处分的实施进行司法控制,以保障人权,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但就我国现行的宪政体制和司法状况而言,确立西方式的令状原则却未必可行.笔者主张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保留检察院的批捕权,重塑检察官品格,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人身保护令制度.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926.3[检察院]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