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死刑的程序保障——对我国现行死刑复核制度的检讨及完善建言 被引量:28
The Procedural Guarantee in Precautious Application of Capital Punishment
中文题名:慎用死刑的程序保障——对我国现行死刑复核制度的检讨及完善建言
第一作者:赵秉志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年份:2004
卷号:26
期号:4
起止页码:58-63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死刑;复核制度;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救济;《刑事诉讼法》;《刑法》;复核程序;
摘要:死刑复核制度具有限制死刑的功能,也是"慎用死刑"的程序保障.现行死刑复核体制存在诸多弊端,应当将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如此可以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死刑的适用标准,有利于对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人的权利进行救济,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刑事政政策.为解决处理死刑复核案件的效率问题,可在全国设立若干最高人民法院分院负责这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同时还应当大力完善这一制度的具体规范,以保障其功能的充分发挥.
分类号:D924.13[刑罚的运用]
收录:BDHX:【BDHX2000】;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