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若干问题探析
Analyses on Several Questions About the Crime of not Handling over Criminal Case with Malpractice
中文题名: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若干问题探析
作者:丁寰翔 陈然
第一作者:丁寰翔
机构:[1]浙江万里学院,宁波,315100;[2]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宁波,315200;
年份:2004
卷号:17
期号:4
起止页码:66-69
中文期刊名: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基本特征;立法完善;
摘要:现行刑法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之后,理论及实践中对该罪的主客观要件等基本问题的争议甚多,对该罪的罪名、罪状、法定型的修订建议更是歧见迭出.文章首先根据现行立法对该罪的基本构成的相关要件进行了全面阐述,探讨了该罪在立法领域的缺陷,建议将本罪罪名更改为"故意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在基本构成要件中取消"徇私舞弊"和"情节严重"的规定,在规定基本法定型的基础上,规定升格法定型并明确其构成条件,总体上提高本罪之法定型.
分类号:D924.399[其他]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