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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竞争关系”之界定     被引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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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竞争关系”之界定

作者:郑友德 杨国云

第一作者:郑友德

机构:[1]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02

卷号:19

期号:6

起止页码:64-69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关系;界定;法益结构;直接竞争关系;间接竞争关系;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和公众的利益为目标。而以直接竞争关系为前提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会使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因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应当将违反禁止性竞争法条款的直接竞争关系纳入其规制范围,而且还应当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以主动进入争夺交易机会、促进他人竞争和盖接侵害消费者或公众利益等方式构成的间接竞争关系也纳入其规制范围。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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