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编的理由和基本构想 被引量:44
The Causes and Basic Design of General Principles of Property in China's Future Civil Code
中文题名: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编的理由和基本构想
第一作者:马俊驹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4
期号:4
起止页码:25-36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财产权;民商合一;中国;人身权;
摘要:本文从传统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一般规定的缺失这一现象,探讨了传统民法总则的结构性缺陷,并以此为突破口,提出了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来整合财产权利体系的构想。文章认为,以权利为线索构建的民法典中,民法总则并没有有效地起到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作用,对财产权利体系也缺乏科学的立法整合。在现代无形财产日益壮大,且无形财产立法呈分散化的态势下,传统民法总则失去了原有概念法学上的价值和地位,仅在立法形式和工具意义上有其保留价值,而财产权总则这种中介性立法层次则可真正有效地整合财产关系、厘清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并在法典的统领性和立法专门化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平衡。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