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主管之概念检讨与理念批判 被引量:38
A Concept Review and Idea Critic on China's Responsible Arrangement in Civil Proceedings
中文题名:我国民事诉讼主管之概念检讨与理念批判
作者:江伟 廖永安
第一作者:江伟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湘潭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4
期号:4
起止页码:83-90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主管;中国;裁判请求权;当事人;诉权保护;宪法;
摘要:民事诉讼主管作为社会主义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的一个特有概念,是一个非科学的法律术语,浸透着十分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在立法上,民事诉讼主管体现为以国家本位为理念指导;在司法上,民事诉讼主管体现为以法院本位或权力本位为执法理念。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主管制度,并对其理念予以更新,具体包括:革除权力本位的司法观,树立科学、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在宪法中明确确认裁判请求权,为当事人诉权保护提供宪法依据与理论支撑;进一步明确审判权的界限,科学界定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