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对一起物业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思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诉国土房管局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评析    

收藏

中文题名:对一起物业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思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诉国土房管局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评析

作者:陈良刚

第一作者:陈良刚

机构:[1]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4

期号:9

起止页码:68-70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物业管理行政案件;中国;法律思考;物业管理委员会;国土房管局;诉讼主体资格;物业管理条例;

摘要:2000年6月,某小区首届物业管理委员会经批准成立,按其章程规定,管委会委员由该小区产权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选举管委会委员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产权人代表投赞成票方可通过。2002年12月,首届管委会决定成立由本届管委会委员组成的换届选举筹备小组,进行换届选举工作。2003年1月,管委会形成决议,产生新一届管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决定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产权人代表大会。同月,

分类号:D922.181[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收录: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