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结社自由与市民社会
作者:EvertAlkema 毕小青
第一作者:EvertAlkema
机构:[1]荷兰莱顿大学F·M·范-阿斯贝克人权研究中心(FMvanAsbeckCentreforHumanRightsStudies)主任,法学教授;[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年份:2002
卷号:24
期号:123
起止页码:135-148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结社自由;市民社会;社会团体;宪法;私法;
摘要:本文的主题,市民社会中的结社自由,是一个非常难以把握的问题.为了充分讨论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对这一基本自由在欧洲理事会成员国的国内法中的地位进行全面比较研究,并对它的社会功能进行阐述.在这里(第2部分),笔者只对国内法,主要是宪法规定,进行考察并对社团的功能及其在国内私法中的地位进行一般性的思考.在此之后我们将对有关的国际法,主要是<欧洲人权公约>及其判例法进行分析(第3部分).通过对第2部分和第3部分的结论的对比,笔者将提出在<欧洲人权公约>机构的实践中进一步发展这一自由的可行的和令人满意的方法.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D913[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