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中注意能力的判断标准及业务过失的判断基点 被引量:7
Criterion for Judging the Attentive Ability in Unpremeditated Crimes and Basic Point for Judging Offences in Vocational Work
中文题名:过失犯罪中注意能力的判断标准及业务过失的判断基点
第一作者:聂立泽
机构:[1]中山大学法学院;[2]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年份:2004
期号:10
起止页码:70-74
中文期刊名:学术研究
中文关键词:过失犯罪;注意能力与注意义务;业务过失与普通过失;判断基点;
摘要:本文通过对目前我国刑法学界中关于过失犯罪注意能力判断标准的四种学说进行评析,提出对普通过失和业务过失注意能力的判断应当分别采用不同的标准,即普通过失注意能力的判断采用个人标准,业务过失注意能力的判断采用平均人标准.同时论述了判断业务过失的基点应当着眼于业务行为本身而非业务人员的身份.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