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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立法与人权保障——兼以行政许可为例分析     被引量:1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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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行政立法与人权保障——兼以行政许可为例分析

作者:曾祥华

第一作者:曾祥华

机构:[1]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年份:2004

卷号:6

期号:3

起止页码:55-57

中文期刊名:江南社会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立法;人权;道义正当性;法律保留;行政许可;

摘要:行政立法应当以保障和不侵犯人权来证成自己道义上的正当性.为了保障人权,必须对行政立法的权限和目标进行控制.行政立法不得限制基本人权,对非基本人权的限制也要程度适当.行政立法必须制约行政权力、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在行政许可设定上只有坚持法律保留原则、依法设定原则、许可设定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限制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贯彻行政立法的"无为"精神和有限政府的理念,才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D912.1[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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