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权利界定     被引量:8

On the Right Definition of the Stockholder's Preemptive Right in th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收藏

中文题名: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权利界定

作者:周国君 汤玉枢

第一作者:周国君

机构:[1]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年份:2004

期号:10

起止页码:60-62

中文期刊名:学术探索

中文关键词:优先购买权;控制权;同等数量;利益平衡;

摘要:为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的信赖利益,我国公司法赋予了股东优先购买权.该规定表面上看似具体,但实务中出现的新情况却使其出现了适用上的疑义--其他股东能否对欲转让的股权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行使优先购买权?作者从立法本意和法理角度进行分析得出,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同等条件,应既包括同等价格又包括同等数量,股东不能对欲让股权中的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只有在立法上坚持这一价值取向才能最大限度地平衡老股东、出让股东和第三人之间的利益,从而实现立法意图和目的.

分类号:D922.29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