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同意与公司财产的刑法保护——被害人同意理论在公司制度中的运用 被引量:5
Shareholder's Consent and the Protection of Company's Property under Criminal Law:Exercise Consent of Victim in the Company System
中文题名:股东同意与公司财产的刑法保护——被害人同意理论在公司制度中的运用
作者:王彦明
第一作者:王彦明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4
期号:6
起止页码:116-120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被害人同意理论;股东同意;公司财产;刑法保护;公司制度;犯罪行为;刑法评价;
摘要:被害人同意是具体法益所有人对于他人侵害自己可以支配的权益所表示的允诺。被害人同意须具备相应的有效要件才能发生阻却刑法构成要件或阻却违法性的效力。股东同意基于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具有被害人同意的属性。公司业务执行人基于股东同意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被害人同意前提下做出的,其行为的性质可适用被害人同意的一般原理予以评价和判断。股东同意是否是“有效”的被害人同意并进而具有排除刑法构成要件的效力则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