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控股股东侵权行为及法律规范研究 被引量:13
The Study of Chinese Listed Company of Holding Shareholder's Peremptoriness and Civil Regulations
中文题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控股股东侵权行为及法律规范研究
作者:傅利英
第一作者:傅利英
机构:[1]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院法律系讲师,上海200237
年份:2004
卷号:19
期号:3
起止页码:78-83
中文期刊名: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中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模式;控股股东;侵权行为;法律规范;诚信义务;投票表决权;
摘要: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在经济转轨时期,我国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有其特殊性,基本的公司治理缺陷表现为控股股东的"一股独大"问题,形式上为控股股东对其他股东和公司的侵权行为(即权利滥用).从制度根源分析,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导致控股股东的人格缺失和行为异化.从法律规范角度看,首先要强化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尤其是注意义务.其次,对控股股东的投票表决权进行适当的约束,防止控股股东的权利滥用行为,可采用的投票表决机制有:完善股东投票代理制度,建立累积投票制度、类别股东表决制度和表决权排除(回避)制度等.最后,建立民事责任赔偿机制和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