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消费信用的立法规制
作者:柴振国 胡海涛
第一作者:柴振国
机构:[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74;[2]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年份:2004
卷号:25
期号:4
起止页码:89-93
中文期刊名: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消费信用;立法规制;消费信用法;消费信用合同;中国;
摘要:信用和法制是市场经济赖以存续和发展的两大支柱,信用是一个包括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的体系.只有建立起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银行信用为媒介,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结构合理、彼此促进的信用体系才能充分发挥对经济的正面作用.但我国目前的信用关系基本上呈现出银行信用异军突起,国家信用逐步发展,商业信用畸形发展,消费信用受到抑制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加快消费信用立法以塑造、引导、扩充消费信用,完善我国信用体系,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