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物业管理自治机构的完善
作者:黄武双
第一作者:黄武双
机构:华东政法学院
年份:2002
期号:2
起止页码:45-50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区分所有;物业管理法;权力机关;代表;业主委员会;自治;完善;团体;事项;开业;
摘要: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中的自治管理机构应设计为:物业区域内的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业主)组成一个非法人性质社会团体——业主团体,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团体的执行和代表机关。决策权应归属于权力机关,即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形式以多数决规则对待决事项予以议决。决议形成之后的具体实施,则交由业主委员会完成。业主团体对外实施具体行为时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进行。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F293.33[房地产管理]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