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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被引量: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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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作者:王保树 杨继

第一作者:王保树

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2

期号:2

起止页码:60-68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控制股东;忠实义务;法理;注意义务;《公司法》;《证券法》;履行;股份公司;投资者;治理结构;

摘要:确立控制股东对公司和对其他股东的义务,对改善我国当前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控制股东设定义务在法理上也有充分的根据。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是控制股东应履行的两项基本义务,各自有很多具体的要求。在学理上确定这些义务的同时,应该尽快完善控制股东违反义务之后的责任体系。在这方面,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条文应该做出修订和增补。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8807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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