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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不退还的司法适用     被引量:5

Judicial Application of the Provision Concerning Misappropriating Public Funds and Failing to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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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挪用公款不退还的司法适用

作者:杜国强

第一作者:杜国强

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2

卷号:10

期号:6

起止页码:37-41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挪用公款;贪污罪;数额巨大;不退还;

摘要:现行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后因客观原因不退还的不再以贪污罪论处,而将其作为挪用公款罪的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行为人主观上不想退还且实际上未还的,无论客观上能否归还都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应当正确认定和处理.

分类号:D924.392[贪污贿赂罪]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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