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的历史性转变与《森林法》的修改 被引量:31
Historical Change of Forestry and the Amendment of the Forest Act
中文题名:林业的历史性转变与《森林法》的修改
作者:周训芳
第一作者:周训芳
机构:[1]中南林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年份:2004
卷号:26
期号:5
起止页码:70-73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森林法》;林业建设;生态林业;林业行政许可制度;补偿权;
摘要:林业的历史性转变是思考<森林法>修改问题的逻辑起点.现代林业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采用生态系统管理模式,主张使天然林尽可能处于自然状态.当代林业立法应突破单一自然要素立法模式,采纳森林是一个生态系统的理念,制定综合性林业法典.我国林业正在逐渐转变为生态林业,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以适应林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实际需要.
分类号:D922.63[森林法]
收录:BDHX:【BDHX2000】;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