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存单纠纷交织个人犯罪情形的案件审理相关问题研究
作者:付金联
第一作者:付金联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04
期号:11
起止页码:71-73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存单;刑事犯罪;法律效力;表见代理;刑事责任;金融凭证诈骗罪;
摘要:某市财政局与某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长期的存储业务关系。1997年5月2日,信托公司营业部副主任施某(因刑事犯罪已另案处理)以帮助其它金融机构拉存款为名,请财政局综合科专管员兼出纳王某(因刑事犯罪已另案处理)将其负责的财政局综合科预算外资金由信托公司转存他处。同日,王某交给施某一张转帐支票,该支票印鉴齐全,但仅填写有出票日期及金额900万元,未填写收款人。随后,施某将该支票交给某杀菌制品厂负责人吴某(因刑事犯罪已另案处理)。同年5月4日,信托公司营业部凭支票以倒划方式将转帐支票上记载的900万元转人杀菌制品厂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帐户。此后,施某谎称该款并未使用,并一直向财政局提供由其手写的银行对帐单。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