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奥林匹克体育仲裁制度与中国
作者:郭树理
第一作者:郭树理
机构:[1]湖南湘潭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4
期号:11
起止页码:14-17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奥林匹克体育仲裁机构;仲裁制度;中国;当事人;体育纠纷;
摘要:奥林匹克体育仲裁机构由两个实体组成,一是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uncil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简称ICAS),二是体育仲裁院(CAS)。体育仲裁院的运作由ICAS负责,后者由20名来自世界各国的委员组成,这些委员都必须是体育法与仲裁法方面的资深法律专家。ICAS的主要职能之一是拟定一份人数为150人的仲裁员名单,此外,ICAS有权修改体育仲裁院的体
分类号:D997.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