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宪政视角下的比例原则
作者:郝银钟 席作立
第一作者:郝银钟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100089;[2]山东省公安厅科员,山东济南250001
年份:2004
卷号:21
期号:6
起止页码:69-73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宪政体系;比例原则;实质法治国;人权保障;国家权力;自由裁量权;均衡性原则;
摘要:比例原则发端于19世纪初的德国警察法,其原始含义包括三项子原则:手段符合目的的妥当性原则、手段所造成的损害最小的必要性原则和手段对个人的损害与产出的社会利益相均衡的原则。此后,比例原则逐渐延伸到宪法、刑事诉讼法等公法领域。比例原则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根据在于契合实质意义的法治国理念和体现了宪政国家公权力的配置及其运行规律的客观要求,其内在精神始终追求对人的尊严及其权利的终极性关怀。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06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