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继承人旷缺制度研究
作者:司艳丽 仲相
第一作者:司艳丽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8;[2]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年份:2004
卷号:17
期号:4
起止页码:398-401
中文期刊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继承人旷缺;遗产;遗产管理人;
摘要:继承人旷缺是指继承人有无或生死不明的状态.为保障未知继承人、遗产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国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继承人旷缺制度,并对无人继承遗产的性质,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职责、责任、权利,以及无人继承遗产的最终移交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