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斯公司著作权系列纠纷的法律思考
The Thinking of Twenty Century Fox Film Company's Copyright Dissension
中文题名:福克斯公司著作权系列纠纷的法律思考
作者:何渊
第一作者:何渊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4
期号:11
起止页码:52-54
中文期刊名:电子知识产权
中文关键词:福克斯公司;著作权;侵权行为;电影作品;《著作权法》;著作权共有人;侵权诉讼;房屋产权人;赔偿数额;美国;
摘要:[案情简介] 原告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以下简称:福克斯公司)、迪斯尼公司、环球城市制片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制片公司)、时代华纳娱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华纳) 被告上海××文化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公司)、上海××音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像公司)、曾××、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 二○○二年十月,四原告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提起十一起诉讼,分别诉称四被告未经四原告许可,擅自销售四原告享有著作仅的<生死豪情>、<虫虫特工队>等二十六部影视作品的盗版DVD影碟.
分类号:D971.23[法律]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