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商事规范与我国当今商事规范整合 被引量:2
On Integration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gulations and Modern Business Regulations in China
中文题名:论国际商事规范与我国当今商事规范整合
第一作者:张国炎
机构:[1]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200020
年份:2004
期号:6
起止页码:48-52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立法机构;国际商事;强制执行力;中国;国际社会;法律机制;法制;修正;国情;原则性;
摘要: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仅为原则性的精神,它必须由具体的可操作性内容或立法机构赋予的强制执行力组成.尽管我国政府或立法机构已经在法律的改革、制订、修正等方面已经作出巨大努力和工作,并对原有的或现有的商事规范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或修正,但我国各界还应在理念方面需要更新,需要引进合理的法律机制,需要将这些合理的机制与我国国情相结合,构建一个既符合国际社会,也符合中国社会的市场秩序和法制.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D997.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