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贱之别”与社会演进——略论唐宋明清时期的贱民及其法律地位的演变 被引量:8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haritable and Humble" and the Social Evolution--On the Humble People who Living in Tang、 Song、 Ming and Qing Dynasty and the Evolution of their Legal Status
中文题名:“良贱之别”与社会演进——略论唐宋明清时期的贱民及其法律地位的演变
第一作者:郑定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外交学院法律系讲师/博士研究生
年份:2003
期号:2
起止页码:80-96
中文期刊名:金陵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略论;社会等级;法律地位;中国古代;社会演进;差序格局;传统社会;分野;含义;工商;
摘要:引言 "尊尊之中,寓贵贵之义".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也曾用"差序格局"几个字来形容中国古代社会.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严格的等级社会,君臣、父子、夫妇、男女、上下、贵贱之间,莫不有严格的分际和分野.
分类号:D904.1[奴隶制国家的法]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7891);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