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良贱之别”与社会演进——略论唐宋明清时期的贱民及其法律地位的演变     被引量:8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haritable and Humble" and the Social Evolution--On the Humble People who Living in Tang、 Song、 Ming and Qing Dynasty and the Evolution of their Legal Status

收藏

中文题名:“良贱之别”与社会演进——略论唐宋明清时期的贱民及其法律地位的演变

作者:郑定 闵冬芳

第一作者:郑定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外交学院法律系讲师/博士研究生

年份:2003

期号:2

起止页码:80-96

中文期刊名:金陵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略论;社会等级;法律地位;中国古代;社会演进;差序格局;传统社会;分野;含义;工商;

摘要:引言 "尊尊之中,寓贵贵之义".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也曾用"差序格局"几个字来形容中国古代社会.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严格的等级社会,君臣、父子、夫妇、男女、上下、贵贱之间,莫不有严格的分际和分野.

分类号:D904.1[奴隶制国家的法]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7891);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5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