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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致人死亡”立法的评价和完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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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刑法中“致人死亡”立法的评价和完善

作者:陈鹏展

第一作者:陈鹏展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年份:2004

期号:6

起止页码:121-125

中文期刊名:青海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中国;刑法;立法;罪过形式;“致人重伤”;“致人死亡”;

摘要:1997年新刑法分则中规定"致人死亡"的条款有34条,涉及的罪名有44个.这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顺应客观主义的潮流,有利于发挥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和自由保护机能,反映了刑事立法对刑事司法的制约.但是我国刑法应当明确"致人死亡"的主观罪过和其中"人"的范围,应当区别对待"致人死亡"和"致人重伤",区别对待"故意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并改革包容犯的立法模式.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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