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公众参与及其行政立法的正当性     被引量:32

The Legitimacy of Rule-making Bases on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收藏

中文题名:论公众参与及其行政立法的正当性

作者:曾祥华

第一作者:曾祥华

机构:[1]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215006

年份:2004

期号:12

起止页码:65-69

中文期刊名:中国行政管理

中文关键词: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立法程序;民主化;行政法;

摘要:行政立法虽然是当今世界社会发展的普遍现象,但是由于行政立法机关不是由民选代表组成.缺乏民意基础,因此需要公众参与行政立法促进行政立法的民主化。只有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才能获得民主正当性,行政立法程序才可能构成正当程序。公众参与必须符合自愿、平等、有效的实质要求。我国行政立法程序应当提高立法层次,强化公众参与制度,提高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化程度。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